湖北招生代码:C606

我省新政严管生源地助学贷款
来源:招生办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07-22 00:00:00
 昨日,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姜旭萍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,去年曾有少数家长开着豪华小车去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,甚至有个别建筑老板也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,从而使少数真正贫困生没能如愿。为此,我省特别出台新政,对骗贷者说不。

    为确保真正困难学生获得贷款,防止家庭不困难学生挤占贷款名额。我省认定下列八种情况可办理贷款:1、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。须有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(出示原件核对)。2、孤儿及残疾人家庭。须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。3、遭受天灾人祸,造成重大损失,无力负担学生费用。须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。

    4、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。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(出示原件核对)。

    5、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。须有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(出示原件核对)。

    6、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。须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。

    7、老、少、边、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。须有乡镇政府相关证明。

    8、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。须有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。

    我省同时明确以下七种情况将不得办理贷款:家庭拥有小车、装修豪华楼房、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;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、高价格电脑(特殊专业除外)的;购买高档娱乐电器、高档时装、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;经常出入酒店进餐,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;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;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;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。

    姜旭萍介绍,骗贷者,一经核实,将通过高校追回所申请贷款,并按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。她还建议有能力第二年就提前还贷者,不要申请贷款,直接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入学。

上一篇: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下一篇:关于2009级新生录取、报到等相关工作的通知